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制度安排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基于“推进农村土地利用转型—促进乡村发展要素重组—推进乡村发展结构转型—健全乡村发展功能—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效应发生机制,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要立足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的多元价值和多功能发挥,围绕农村土地利用转型和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坚持有效管控和促进农村土地利用转型和效率提升以达到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目标。同时,实践中不仅要发挥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对乡村转型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助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坚持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并使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制度安排与乡村振兴相关制度、乡村非正式制度形成有机配套,互相联动,进而最大化地提升公共政策供给对乡村转型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积极影响。尤其要推进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与乡村人口、资本等要素集聚的联动,实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与城乡户籍制度、社会福利制度、金融制度等的大联动,实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与乡村振兴制度、非正式正式集合成“制度束”“制度网”,对乡村转型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的制度规范和制度激励。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一般是在国家主导下的农村基本产权制度安排,其将对乡村价值观、乡村自治理秩序、乡村生产生活习惯、乡村文化体系和乡土关系等非正式制度产生影响,需要在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过程中,注意扬长避短,吸收非正式制度精华。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但仍然需要高度关注政策间“摩擦性冲突”和“政策逆激励”现象。例如乡村振兴中非乡村经营主体过渡进入或非规范准入有可能对小农户“生计”产生冲击,乡村非农产业用地过渡供给、大面积农地非农化可能与耕地保护存在一定的供给矛盾。

乡村振兴实施成效是检验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效能的试金石,并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形成正反反馈。新时代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需要明晰乡村振兴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的反馈机制与反馈内容,健全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的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实现新时代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与乡村振兴互促关系负效应的有效管控。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发展要素重组有可能发生各类要素剧烈变动,如乡村人口的迁出与回流、乡村人口老龄化服务、乡村产业用地调整、乡村“三生”环境诉求、农地经营规模变动以及技术进步冲击等均会对新时代农村土地利用供给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的工作中,需要深化乡村振兴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的正反馈效应认知和把握,以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为主要方向,通过对乡村农户权益保障、乡村土地利用效率、乡村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效应等多视窗反馈评估,适时调整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供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年来,乡村产业实现新发展,乡村生态展现新气象,乡村文化蕴育新风貌,乡村治理开创新局面,农村民生跃上新水平,乡村振兴已经形成新格局。但是,要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仍需继续书写好乡村振兴的大文章。新时代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的正反馈效应,立足夯实农业基础,深化农村改革,壮大乡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的工作举措。恰值《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期末,亟须结合党和国家新一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和任务安排,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匹配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体系。更加关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城乡融合发展互促共进机制,辨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城乡融合发展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多元路径反馈特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的体系性和兼容性,实现城乡土地利用制度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乡统筹发展中释放更大政策红利。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涌现了诸多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创新实践和制度突破,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并健全发展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但不可否认,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局部乡村振兴发展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的完善的同时仍然还有进一步改革提升的空间,尤其是伴随着乡村振兴实施阶段的更替,注重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供给改革与乡村振兴发展公共政策需求的耦合协调水平和二者间的适应性仍然需要发力。我国乡村地域广阔且复杂,区域间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较大,各项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在形成、发展、利用以及功能演变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仍然未达成共识,亟须对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中实现形式中存在的问题、运行机理以及试点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进行区域差别化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注重从全国宏观层面、地方中观层面和农户微观层面来系统协调其差异,为区域差异化的宅基地制度政策改革提供科学指导。又如,以“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以“土地确权”为重要内容,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中“土地确权”可能将进一步固化土地“细碎化”,增加较大面积土地整理的难度,疑似与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目标背离。再如,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中宅基地制度改革是盘活农村建设性土地的重要措施,但现实中农村宅基地面积小,长久的建筑化利用导致宅基地复垦难度大和成本高,如何科学确定宅基地复垦标准值得商榷。因此,农村土地利用政策优化供给改革仍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努力处理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有机衔接问题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