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会定调2023: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防范头部房企风险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房地产层面的表述,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2、央行副行长: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3月3日,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和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前期出台政策的作用空间大幅改善,近期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性有所上升,房企尤其是优质房企融资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总结和吸取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经验和教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租购并举制度,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3、机构:2月新房成交同环比双升,年初“返乡置业潮”带动三四线涨势可观

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2月重点监测的40城新房销售面积为1629.37万平方米,环比上升41.4%,同比上升33.17%,这是新房成交19个月来首次同比正增长。2月同环比双双大幅上升,一方面由于市场确实有好转迹象,另一方面由于去年2月及今年1月恰逢春节假期成交基数较低。分等级城市来看,一线城市成交继续下滑,二线、三四线城市成交止降转升,且三四线城市升幅居首。当前楼市有利好政策持续加持,预计3月新房成交有望继续上升。

1、厦门市:拥有二孩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可购第3套自住商品房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强化住房支持。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拥有二孩及以上的我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2、南京:3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带押过户”业务

3月2日消息,江苏南京出台稳楼市政策,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带押过户”业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显示,为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自今年3月1日起,在南京可办理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3、陕西: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3月3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4、徐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近日,江苏徐州市发布《关于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其中指出,大力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促进住房需求合理释放,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政府给予1%补贴的政策延续实施到2023年3月31日,出台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购房卡”补贴政策。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5、南京:拍地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

3月3日消息,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通知称,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银行保函应当明确竞买人参与竞买地块的编号,保证该单位有能力缴纳竞买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且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

1、温州市区及绍兴柯桥区首批拟出让共11宗住宅用地

3月2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温州市区和绍兴柯桥区第一批拟出让地住宅用地清单。据了解,温州市区拟出让7宗宅地,总用地面积44.94公顷。其中,鹿城区3宗,龙湾区2宗,瓯海区2宗。另外,绍兴柯桥区拟出让4宗宅地,含1宗安置房用地,总用地面积14.37公顷。

1、越秀地产获银行4.50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期限36个月

3月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泓景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越秀地产担保。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4.50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36个月。

2、保利置业:2022年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约6成

3月2日,保利置业发布2022年盈利预告。集团预期截至2022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2021年同期下跌约六成。剔除投资物业和金融资产公允值变动和汇兑损益,预计集团核心净利润跌幅不超过18%。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下跌主要为下列原因:人民币贬值录得汇兑亏损;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物业之减值拨备增加;投资物业重估公允值减少;及二零二一年同期录得出售合营企业之一次性收益。

3、中南建设:前2月合同销售金额76.4亿元

3月2日,中南建设发布2023年2月销售简报。2023年2月合同销售金额44.0亿元,销售面积36.8万平方米。2023年1-2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76.4亿元,销售面积65.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25.2%和22.0%。

4、广宇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3月3日,广宇发展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据公告显示,广宇发展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据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

5、招商积余参股成立深圳城市综合服务公司

3月3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深圳市招商积余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据了解,深圳市招商积余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6、厦门象屿集团16亿元公司债将于3月12日付息并摘牌

3月3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年提前摘牌公告。该公司将在2023年3月12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2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期间相应利息,将于当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据悉,债券简称"20象屿G1",发行金额16亿元。

7、万达地产集团转让大连万佳100%股份予辽宁中天企业集团

3月3日,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大连万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辽宁中天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接盘。资料显示,大连万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为14823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